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田悦化肥分公司气化及合成氨装置环保节能升级改造项目75吨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驰放气掺烧及脱硝系统SCR改造EPC总承包工程(3台)* , 已由阳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304-140522-89-02-715395,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田悦化肥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田悦化肥分公司气化及合成氨装置环保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匹配性改造—75吨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驰放气掺烧及脱硝系统SCR改造EPC总承包工程(3台)。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
001不分标段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标段为:田悦化肥分公司气化及合成氨装置环保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匹配性改造—75吨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驰放气掺烧及脱硝系统SCR改造EPC总承包工程(3台)。现装置基础上改造,要求改造符合现行的相关法律规范要求。
(1)本次招标改造是田悦化肥分公司气化及合成氨装置环保节能升级改造项目中的一项,气化改造后合成驰放气根据可研送现锅炉进行燃烧利用,需要对锅炉进行改造,燃料气进锅炉需要选择合适的进气点,尽可能减少对锅炉水冷壁的改造和炉内燃烧流场的影响,同时要保证分布均匀,燃烧充分,还要考虑驰放气进入锅炉燃烧后对锅炉能效指标和环保指标的影响,可燃气体对锅炉运行的安全性的影响。
(2)项目改造后为保证锅炉氮氧化物和氨逃逸达标排放,拟增加SCR脱硝装置,并完善现有SNCR脱硝装置,实现SNCR+SCR联合脱硝。确保改造后锅炉满负荷运行时烟气中氮氧化物和氨逃逸达标排放。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工程模式
采用EPC总承包模式(交钥匙工程)。
3、项目地点:山西兰花科创田悦化肥分公司厂内。
4、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承包商提供基础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施工图等设计资料,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完成设备材料的采购制造并运输到甲方现场验收合格,根据甲方锅炉检修工期安排,逐台改造,单台炉改造时间30天内完成并投运(按照第六章技术文件中要求)。
5、质量要求:
5.1工程设计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同时要满足甲方安全预评价、环境影响预评价、泉域水资源环境影响预评价、节能审查评价、职业卫生预评价等要求;通过安全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节能验收、职业卫生验收。招标文件与总设计院设计参数和设计要求不一致时,必须按照总设计院要求进行调整,最终详细设计通过第三方图纸审查。
5.2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质量标准。所供设备、材料等质量合格,提供合格证等相关资料,执行设计文件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文件中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不分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拥有提供锅炉系统改造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
(1)脱硝SCR+SNCR改造: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2)锅炉改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A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1级)。
2、投标人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5、本项目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单位作为本项目EPC总承包的责任方。
(2)联合体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保证提供的技术未侵犯第三人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无条件赔偿发标人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9-11 17:00:00至 2023-9-18 17:00: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
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13
邮箱:wangkai@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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