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陕西
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化工低能耗低碳排放氮气-水光电催化合成氨关键技术工艺包开发及工业示范研究科技项目联合研发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完成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已立项科研课题为基础,开展联合研发单位招标。联合研发单位需完成通过对光电催化合成氨反应机理研究,形成一套机理研究理论体系;开发光电催化合成氨成套技术的集成工艺包;在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搭建一套年产百吨10%稀氨水光电催化合成氨中试装置,根据运行参数收集优化工艺包。
本项目研发及示范费用由榆林化工和联合研发单位共同承担,其中除报价中甲方应承担费用外,其他费用由除甲方外的联合研发单位承担。项目实际费用超出合同金额的,由除甲方外的联合研发单位承担。
2.1.2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2.1.2.1研究内容
(1)对光电催化合成氨反应机理研究。
(2)完成年产100t和年产10000t稀氨水光电催化合成氨成套技术的集成工艺包开发及年产100t稀氨水中试装置搭建。
2.1.2.2预期目标:
本项目通过开发太阳能驱动氮气-水合成氨的变革性成套工艺技术,从而解决现有哈伯法合成氨工艺能耗高、碳排放量大的问题。
(1)开发一套百吨级低能耗、低碳排放太阳能驱动氮气-水光电催化合成氨成套技术工艺包。
(2)搭建一套百吨级光电催化合成氨中试示范装置(含公用工程引入工程),稳定运行并根据运行参数进行工艺包优化。示范装置占地面积不大于120 m×30 m,可实现离网运行。
(3)示范装置产氨速率≥50 mmol·g-1·h-1。
(4)示范装置降碳,以哈伯法平均CO2排放量为基准,吨氨CO2减排≥1.5 t。
(5)开展光电催化合成氨高产氨速率反应集成机理优化研究,形成一套机理理论体系。
(6)示范装置反应条件温和,反应温度从哈伯法平均反应温度400℃降低到100℃以下,反应压力从哈伯法反应压力30 MPa降低到0.2 MPa以下。。
(7)搭建的一套百吨级光电催化合成氨中试示范装置年运行时数>1000 h。
(8)搭建的一套百吨级光电催化合成氨中试示范装置年产10%稀氨水量>100吨。
(9)原料采用空气和水。
(10)开发一套万吨级低能耗、低碳排放太阳能驱动氮气-水光电催化合成氨成套技术工艺包。
(11)发表学术性论文不少于2篇,并形成专利不少于2项。
2.1.3项目总工期:
本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一套百吨级光电催化合成氨中试示范装置建设并稳定运行。合同签订后2年内完成百吨级和万吨级工艺包开发和科研课题验收所需研究报告编制。
2.1.4项目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为陕西省榆林市神府经济开发区榆神工业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区,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内。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已落实示范装置建设用地。
2.2其他:成果形式:
(1)开发一套百吨级低能耗、低碳排放太阳能驱动氮气-水光电催化合成氨成套技术工艺包。
(2)搭建一套百吨级光电催化合成氨中试示范装置(含公用工程引入工程),稳定运行并根据运行参数进行工艺包优化。示范装置占地面积不大于120 m×30 m,可实现离网运行。
(3)示范装置产氨速率≥50 mmol·g-1·h-1。
(4)示范装置年运行时数>1000 h。
(5)示范装置年产10%稀氨水量>100吨。
(6)开发万吨级工艺包;
(7)发表学术性论文不少于2篇,并形成专利不少于2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注: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下载中国电力招标网会员申请表。注册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全国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对应证书的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项化学工程类总包项目业绩或1项承担科技部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技课题(含在研)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及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科技课题研究业绩须提供任务书或合同,任务书或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任务书或合同首页、任务主要内容描述页及盖章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高级技术职称,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承担或参与过1项科技部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研课题(含在研)或具有1项化学工程类总包项目工作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须至少具有1项科技部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技课题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6-05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