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甲醇分公司零星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框架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甲醇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甲醇分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宁东能源化工基地A区内,主要分为25万吨甲醇装置、60万吨甲醇装置和6万吨聚甲醛装置三套装置。公司自2006年建成投产,至今运行14年。2023年计划开展的技改项目6项,预计开展零星设计25项(数据参考2022年)。为满足公司生产运营过程中零星设计、技术服务(参与重大工艺方案、改造措施的论证和各装置系统技术优化工作)和新增项目前期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求,拟选择专业设计公司承担该项业务。
2.1.2招标范围:
2.1.2.1负责对投资1000万元以内现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设计和技术服务,对投资3000万元以内的项目进行相关咨询工作;
2.1.2.2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现场踏勘,制定优化方案;
2.1.2.3负责提供招标人生产装置、公用工程系统、厂前区内的技术改造和零星工程的工程咨询和设计服务,并配合完成项目施工;
2.1.2.4根据招标人下达的技改立项书或任务书,完成技改工程项下全过程技术方案、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设计、概预算编制、采购技术文件编制、竣工图绘制、技术服务等工作;
2.1.2.5负责现场技术服务、培训及改造后试运行期间配合工作;
2.1.2.6进行工程设计后,应当在工程施工期间,向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等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1.4服务地点:银川市宁东镇煤化工园区甲醇分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1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设计,许可子项目:工业管道GC1级)。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A1、A2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子项目: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设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4-06 17: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541
邮箱:hanxiao@dlzb.com
QQ:176100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