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福建
(一)招标条件
根据公司生产需要,福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2023年度不定期采购合成氨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福建双华化工有限公司为合同主体(签约方)。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招标人已落实该项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招标项目合同能够顺利实施。
(二)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YA*
2.质量要求:符合《液态无水氨》GB/T536-2017中表1一等品的要求,以及液氨中油含量≤10mg/kg的要求。
3.采购数量:采购约2000吨,以实际使用为准。
4.价格评标标准: 以卓创网资讯万华化学(福建)报价,加190元/吨为最高限价到厂一票制(专票)报价最低者,得70分,并以此类推递减5分。
5.第二标按第一标价格进行结算,进厂磅单(以国家标准千分三)为结算依据,超出该标准协商解决。
6.招标人通过本次公开招标方式对投标人进行价格、商务等综合评分,最终确定合成氨供应中标候选人2人。招标人根据生产需求通知中标单位供应合成氨,中标单位必须及时响应,如未按招标人需求到货,造成损失将扣除中标人相应履约金。如遇市场不可抗拒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注: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下载中国电力招标网会员申请表。注册联系人:王强 手机:13521057297(欢迎拨打手机))。
1.投标人须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稳定液氨来源的证明文件或合同。
2.投标人应提供授权承运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3项)及与承运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如供应商具备承运能力的,提供对应资质文件。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生产或经营销售资质,并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国内企业或取得生产企业授权委托销售的贸易商。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6. 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受限状态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 月 6日*
联系人:王强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769
邮箱:wangqiang@dlzb.com
QQ:1472487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