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榆林能化2023年甲醇合成进口催化剂公开招标(统采分签),招标人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材料使用单位为榆林能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榆林能化有限公司甲醇合成进口催化剂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请登录)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榆林能化有限公司项目现场。
招标货物的范围:本次招标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榆林能化2023年甲醇合成进口催化剂公开招标(统采分签)。60万吨/年甲醇装置:甲醇合成催化剂,81.9m?;催化剂保护剂(脱硫剂+脱铁剂),8m?。卖方提供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的甲醇合成催化剂,数量以最终签订的商务合同为准。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以技术规格书为准,投标报价包含货物的供货、验收、运输、装卸、试验、验收、税费(13%增值税)等所有费用。(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要求)。
招标涉及货物的名称、数量:
60万吨/年甲醇合成装置使用甲醇合成催化剂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要求)
交 货 期: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
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曹家滩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现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卖方自行组织运输,投标方运输车辆必须严格遵守招标方关于运输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
业绩要求:2019年-2021年投标人能提供进口催化剂且具有煤制甲醇鲁奇水冷串气冷甲醇合成装置使用业绩,并承诺使用过程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
三、电子平台注册
(请登录)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含800万元人民币),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具有与此次采购货物相应的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具有质量保证能力证明材料(质量体系认证情况、专利证书等)。
(4)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5 因违规等原因,被原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4.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五、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2年12月12日 09: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2年12月17日 18:00
*招标文件售价7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6240198
邮箱:wangchao@dlzb.com
QQ:1600977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