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巩固回升向好趋势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17条政策举措就加大政策力度进一步振作工业经济作出部署。
《通知》提出,支持形成一批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稀土、绿色建材、新材料产业集群。落实落细工业领域以及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做好大宗原材料保供稳价,完善大宗原材料供给“红黄蓝”预警机制,下达化肥最低生产计划,灵活运用国家储备开展市场调节,促进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优化布局建设国家新材料重点平台,深化实施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加快促进一批重点新材料产用衔接和市场应用推广。
根据《通知》,总体目标是确保2022年四季度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2023年实现“开门稳”,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打下坚实基础。
《通知》针对当前工业经济运行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困难,提出5个方面稳增长重点工作举措。
一是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有力有序推进制造业“十四五”相关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用好各类政策性工具,支持企业设备更新改造投资,引导政府投资基金加大出资力度。
二是深挖市场潜能扩大消费需求。稳定汽车等大宗消费,深入推进消费品“三品”全国行系列活动,挖掘绿色消费、信息消费潜力。
三是稳定工业产品出口。落实好稳外贸政策措施,加强外贸企业服务保障,支持发展外贸新业态。
四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指导企业应对疫情冲击实现稳产达产,加强能源和重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供应保障。
五是持续壮大新动能,大力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数字经济。
同时,《通知》从行业、地区、企业等方面共提出9项重点举措,明确稳增长主体责任和主攻方向。
在行业方面坚持分业施策,提出推动原材料行业提质增效、巩固装备制造业良好势头、促进消费品行业稳定恢复,不断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发挥各行业对工业稳增长的拉动作用。
在区域方面坚持因地制宜,提出东部工业大省主动发挥稳经济关键支撑作用、中西部地区努力巩固较快增长态势、东北地区推动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着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形成新的增长极。
在企业方面坚持分企施策,提出充分发挥大型企业特别是中央工业企业“顶梁柱”作用、加力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强化对外资企业的服务保障,大中小协同、内外资并重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夯实稳增长微观基础。
此外,促进工业稳增长离不开各方面共同努力,需要良好的工作机制和政策环境,《通知》提出了3个方面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