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GN2022-12- -5760 )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
-、招标条件
本碳蠡科技甲醇综合利用项目乙醇联合装置二甲醚催化剂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碳蠡科技甲醇综合利用项目乙醇联合装置二甲醚催化剂采购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二甲醚催化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备相应的制造资质。拥有固定的生产场地和库房,能独立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生产装备、检测设备能满足项目进度、质量等要求(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同时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1套类似催化剂供货业绩;注:须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扫描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
D投标人近3年被列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招标方等禁用(处于暂停期或取消交易资格)的黑名单:
0投标人出现过重大 QHSE责任事故;
3投标人被 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田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日投标人被市场监管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特指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6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0投标人被列入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名单且未撤销:
5)投标人有售后服务部门,可在24小时内响应,48 小时到达现场处理产品质量问题(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6)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最新年度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全部陈结(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8)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 年10月18日到2022年10月25日17时00分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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