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化工尾气制20万吨/年合成氨循环经济项目已由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2-500115-04-05-92407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一标段(厂区围墙、主地管、装置区桩基础及部分设备基础等)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一套利用化工尾气制20万吨/年合成氨循环经济装置,主要包括气体转化、脱碳提氢、CO2回收利用及氨合成工段。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9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800万元
2.4 招标范围: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化工尾气制20万吨/年合成氨循环经济项目二次场平、围墙、场内主地管、桩基础及部分设备基础施工。二次场平含土石方开挖、回填、碾压、余土外运等,围墙含土建、主体、大门、门禁及监控系统等,场内主地管含土建、管道安装、防腐等。具体实施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中所用材料除合同中已明确由招标人供货的部分外,其余材料均由投标人自行采购,所采购材料应满足合同约定及现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5 工期要求:80日历天,其中:厂区围墙施工20日历天,装置区桩基础及主地管施工7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5年,指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工程类别:石油化工工程;工程造价: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50万元);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8-01 10:00*。
联系人:李蓉
手机:1371806475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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