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配套甲醇工程六标段(公用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配套甲醇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请登录)
标段(包)名称: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配套甲醇工程-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5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配套甲醇工程六标段(公用工程)主合同范围内全部装置(全场工艺及供热外管、全场给排水管网、甲醇循环水站、烯烃循环水站、中央控制室、化学品库、事故池、废水暂存池、雨水池、换热站、危废暂存间、A区供应公司库房、聚烯烃化验室、煤制样化验室、维修厂房等)的结构防腐工程。
2.2 计划工期: 143
2.3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临河工业园宝丰能源循环经济化工基地A区
2.4施工质量安全要求:
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2.5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承包该工程土建的劳务资质 3、近5年内有同类项目施工业绩 4、无重大农民工纠纷、工程质量纠纷等情形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 *报名时间:
从2022-06-12 16:00起至2022-06-22 16:00止(北京时间)
*获取时间
从2022-06-12 16:00起至2022-06-22 16:00止(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