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低温甲醇洗装置废气中有效气体回收工程(重新招标),招标人为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低温甲醇洗装置废气中有效气体回收工程(重新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低温甲醇洗装置废气中有效气体回收工程施工施工,具体工作内容包含:
1.1负责低温甲醇洗装置废气中有效气体回收项目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施工、调试、试运行、消缺等方面的内容;
1.2负责本工程压缩机厂房施工区域涉及的消防水管道拆除、移位、恢复等材料供货和施工工作;
1.3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道路破除及恢复工作;原有排水沟和地坪拆除、排水沟移位、恢复等材料供货和施工工作;
1.4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特种设备监检;汽轮机、压缩机机组油系统清洗;压力管道无损检测;消防检测。
详见《技术规范书》、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5、投标人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同时具有以下许可证,满足一条即可:a、发证日期为2019年6月1日之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工业管道安装GC1);b、发证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许可项目含工业管道安装GC1级);
6、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以来)应具有独立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以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两项中的至少一项够体现以上项目特征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7、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四.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2年05月27日 09时00分2022年06月02日 17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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