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请登录))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永城市
一.招标条件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甲醇厂氨冰机机组大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甲醇厂氨冰机2019年大修开车至今,已运行近3年,已到检修周期,需对氨冰机机组大修。氨冰机机组含一台蒸汽透平汽轮机、两台水平剖分离心式压缩机(一台为高压缸、一台为低压缸),汽轮机型号为HNK32/37/16,由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制造提供;低压缸型号为MCL808,高压缸型号为2MCL806,均由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制造提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凡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有能力提供合格的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供货人,从招标组织部门直接获得招标文件后,均可投标。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3.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应具备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5.具有大型压缩机组维修或生产资质、业绩及证明材料。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应具有本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等级且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元)。
8.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8.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8.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8.4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8.5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8.6 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查不到该响应人信息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8.7 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8.8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9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为投标人基本账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8.10 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2日10时30分到2022年5月11日10时30分
2. 投标标书费:100元(人民币)*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5月19日9:00点
联系人:陈娟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182
邮箱:chenjuan@dlzb.com
传真:010-59435182
QQ:3204129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