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甲醇厂、气体净化厂压力管道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甲醇厂施工内容
(1)对变换装置煤气管道PG-15101-450、PG-15102-450、PG-15103-250/450、PG-15104-400、PG-15105-250、PG-15107-150 进行更换,原材质为20#,升级为20#+316L;TV15103B旁路进行上移,材质为15CrMo;对管道PG-15114-500焊缝堵漏处进行消缺。工作范围:割除原材质管道管件,管口打磨坡口,氩弧焊打底,更换新材质管道管件;焊缝100%RT探伤(一级合格),材质为15CrMo管道焊缝需进行热处理;管道相关弹簧支架进行更换;管道布置按原设计或管道布置图施工并出单线图;新材料的出库,换下的废材料退库、焊缝打磨、协助探伤。
(2)甲醇厂变换氨洗涤系统,管道PC-03806-250、PC-03806a-250/150、PC-03806b-250、PC-03807a-100、PC-03807b-100、PC-03807-150有局部减薄现象,并多次出现漏点,本次对这部分管道进行更换,材质由原来的20G升级为304。对原管道、管件等进行拆除,新材质管道、管件按原来管道位置进行安装。
2.气体净化厂施工内容
瑞柏使用物料3处甩头、新增CO压缩机项目甩头、E04214液相管线更换、PV43671旁路更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凡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有能力提供合格的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供货人,从招标组织部门直接获得招标文件后,均可投标。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3.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应具备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具有本招标项目所需压力管道GC2安装资质,且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元)
7.投标人应具有两个国内大型煤化工相似的业绩及证明材料。
8.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8.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8.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8.4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8.5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8.6 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查不到该响应人信息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8.7 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8.8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9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为投标人基本账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8.10 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2年4月27日12时00分到2022年5月4日12时00分
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6240198
邮箱:wangchao@dlzb.com
传真:010-56240198
QQ:1600977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