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化工尾气制20万吨/年合成氨循环经济项目已由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一套利用化工尾气制20万吨/年合成氨循环经济装置,包括气体转化、脱碳提氢、CO2回收利用及氨合成等工序。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10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190万元
2.4 招标范围: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化工尾气制20万吨/年合成氨循环经济项目造气单元、氨合成单元、CO2回收单元土建及安装工程(包括各单元装置基础、主体、钢结构、机电设备、工艺管道、电气仪表、火灾报警、暖通、消防水、给排水、防雷接地等)、配套用房(包含分析化验室、配电室、中央控制室、综合仓库、压缩机厂房、污水处理站、消防废水事故池、危废暂存库等)土建及安装工程(包含建构筑物基础、主体、门窗、防水、保温节能、室内装修、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设备、管道、防雷接地等施工内容)、综合管网土建及安装工程(包含室外给水、排水、强电、弱电等)、厂区环境工程(包含围墙、绿化、道路、铺装等)等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生产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组织协调及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工程收尾阶段配合工程结算、工程验收、工程审计、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等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监理服务期限为招标人发出要求进场的日期开始至招标范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完成(含工程审计完毕)、资料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本项目预计施工工期420日历天(最终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5-13 10:00*。
联系人:李蓉
手机:1371806475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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