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委托,现对2022水处理剂采购(公开,醋酸、甲醇、BDO循环水装置总包-宁夏)所需循环水场总包采购公开招标申请人进行单项资格预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具备参与相应物资投标资格。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全部企业。现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请登录)
2.项目内容:2022水处理剂采购(公开,醋酸、甲醇、BDO循环水装置总包-宁夏)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4.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
5.申请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标的物属于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且品种数量满足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销售单位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目录);以上所述证照许可范围均需涵盖标的物。
3.危险化学品运输。若标的物属于危险化学品,投标商需提供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资质;若投标商委托第三方物流运输,需提供有效的运输合作协议,并提供第三方物流商的危化品运输资质。
4.危险废物处置。提供装置产生的废物处置方案并承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涉及危险废物的,需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承诺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涵盖实际生产/经营规模和本次招标中标执行份额,不存在超量生产/经营。
5.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投标承诺书》(见附件)。
6.生产商。投标人提供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照片。
⑴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
⑵投标产品为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标日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
⑶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
⑷同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7.生产商需提供:
(1)生产工艺流程;
(2)与工艺流程相对应的主要原材料清单;
(3)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凭证。提供距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两年内(固定床三剂以运行周期为准)投标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凭证,原材料采购总金额占投标文件销售业绩总金额20%及以上,并提供采购凭证(国产原料为增值税发票;进口原料为进口报关单、进口关税及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单等),未完接下条…
8.(接生产商需提供项下第三条)所有原材料发票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的截图,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9.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标准,要求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须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全部指标(或为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评价报告(初评或复评报告))。
10.1.投标产品提供五年内在循环水补水中回用水占比不低于60%且循环量不低于25000m3/h的循环水场(包含循环量不低于20000m3/h的甲醇循环水场(有空分系统))试用合格报告,或技术协议,或用户评价报告。
2.提供对应销售发票和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7.本次资格预审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申请、不接受流通商申请。
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0.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11.资格预审文件售卖费用:资格预审文件售卖费用5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12.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04月14日8:00到2022年04月20日17:00。
13.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方式:(请登录)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1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6日09:00。
联系人:王成
手机:135208315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269
邮箱:wangcheng@dlzb.com
传真:010-59435269
QQ:2645139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