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兖矿煤****公司内蒙古荣信化工甲醇合成装置进口催化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矿煤****公司,货物使用单位为内蒙古荣****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YZMY-D********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兖矿煤****公司内蒙古荣信化工甲醇合成装置进口催化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量总计136m3,投标报价包括货物的供货、检验、包装、装卸、保险、运输、售后服务、技术文件交付、催化剂更换(扒填)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为准)。
供货范围:
1投标方负责催化剂的制造、包装、运输、技术文件交付、催化剂更换(扒填)服务的工作(详见技术规格书附件2)。
2 投标方提供的合同催化剂应完整,满足招标方甲醇合成装置的运行和功能要求。
3 投标方应充分考虑自身催化剂特性,提供合同催化剂约定的体积数,投运后满足招标方工艺运行要求。
4投标方需向招标方提供性能保证证书、质量检验分析证书、原产地证明书等技术文件。
5 投标方提供的催化剂性能应等同或优于庄信万丰KATALCOJM 51-91型。
6 投标方提供的合同催化剂的技术规格应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附件1的规定。催化剂名称装填体积(m3)催化剂用途装填容器合成气净化催化剂14脱硫合成气净化槽甲醇合成催化剂102甲醇合成主合成塔甲醇合成催化剂20甲醇合成预合成塔注;
本表是基于庄信万丰KATALCOJM 51-9型催化剂的技术规格参数
主要技术参数: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为准。
交 货 期:2022年5月31日前。
交货地点:内蒙古荣****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旗树林召镇三垧梁工业园区)。
交货方式:地面交货,货物运输方式不限,在将货物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装卸费等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付款方式:承兑汇票。全部材料验收合格且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后,买受人凭出卖人出具的全额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额的90%,剩余合同总额的10%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买受人收到出卖人由使用单位出具的《合同质保金解除证明书》进行支付。货物虽经初次检验合格,但不免除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
业绩要求:投标方应具有近三年三套或以上庄信万丰轴径向反应器单套90万吨/年甲醇装置的成功运行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有效证明材料作为评标委员评标的重要评审内容,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货物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联系人: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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