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县黔希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原厂址内建设“黔西县黔希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富裕合成气综合利用(30万吨/年甲醇)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现针对该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环评结论进行第二次公示。
本项目利用公司现有场地,在原有产能基础上将扩建甲醇年产18.9万t/a;硫酸1.109万t/a装置。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的公众主要是项目周边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及居民。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②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意见;③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建设单位:黔西县黔希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 人:宋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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