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气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桂发改环资〔2019〕990号
钦州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查广西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气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钦市发改环资报〔2019〕2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建设地点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钦州石化产业园,建设单位为广西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代码为2018-450700-26-03-015359。建设规模为建设甲醇和醋酸生产装置共2套,年产甲醇100万、醋酸70万吨。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工业气体岛富余的合成气及其附属生产设施和辅助生产设施,建设CO分离装置、100万吨/年甲醇装置和70万吨/年醋酸装置共3套。项目于“十四五”期间竣工投产。自治区工程咨询中心受我委委托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出具了评审意见。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25188.31吨标煤(当量值)/141368.16吨标煤(等价值),计入钦州市“十四五”能源消费总量中。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优化总平面布置和生产工艺流程,节约燃料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合理配置电气设备,主要电气设备采用变频控制技术,减少能源损耗;采用节能环保型建筑材料,达到建筑节能要求;优化配置循环水系统,提高生产水重复利用率。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变压器、风机、电机、水泵、照明器具等要选用达到国家能效等级1级的产品和设备,并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用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标准,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和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委依据本审查意见以及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有关重大事项。
五、项目能源消费量预计对钦州市“十四五”能源消费增量有重大影响,要采取综合措施,加大挖潜力度,确保完成本市节能目标任务。
六、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