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华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申报的《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寺河煤矿东井(东区)配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2019年5月8日《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项目移交情况说明》和《关于<山西晋煤华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高硫煤洁净利用化电热一体化示范项目新增60万吨/年甲醇精馏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的技术评估报告》(晋环咨询〔2019〕39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和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对《报告书》的初审意见。
二、《报告书》格式规范,结构完整,工程过程介绍清楚,排污环节明确,环保措施全面,针对性、实用性较强,评价结论可信。
三、项目位于山西省晋城市北留周村工业园区晋煤华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内容为1套甲醇精馏装置以及相关辅助、储运及环保工程等。在严格落实《报告书》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前提下,同意你公司按《报告书》要求进行建设。
四、你公司在项目的建设、运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环评要求做好以下各项环保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山西晋煤华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应全面配合当地政府,尽快落实环境欠账,在此项工作未完成之前,本项目不得继续扩大生产规模,而对当地造成环境污染,同时,应根据现有国家及地方环保要求,对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提标改造,以满足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
2、现有工程“以新带老”措施:硫回收尾气采用“SCR脱硝+氨法脱硫”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现有燃煤锅炉增设SCR脱硝、脱硫除尘一体化措施。现有甲醇成品罐经集中收集后采用“洗涤+吸附”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本工程环保措施:甲醇馏塔不凝气经脱盐水洗涤后送全厂火炬。
3、常压塔精馏残液、回收塔塔底残液、生活化验及地坪冲洗废水送厂内生化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回用于循环水系统作补充水,浓水经浓水处理单位处理后达标外排。循环水系统排污水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循环水系统补充水,浓水经处理后达标外排。事故消防水、初期雨水送现有事故水池,不外排。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根据分区防渗原则,生产装置地面按一般污染防治区要求防渗,防渗层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10-7cm/s的黏土层;地下管道、地下槽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防渗不应低于6m厚,渗透系数为1×10-7cm/s的黏土层;其余界区按非污染区要求执行,进行绿化或硬化。
6、项目建设须强化事故防范措施与应急计划,建立妥善、周密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避免甲醇等贮罐泄露、煤气爆炸及危险化学品贮运过程中发生事故等环境风险;在重要化工装置要设置隔水围堰,要有消防水阻断途径,设置满足工程需要的消防事故池,不许事故时废水及泄露物料直接外排当地地表水。
7、加强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满足后续环境管理有关要求。
五、做好信息公开。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要逐项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要自行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备案后,方可投入运行。
七、晋城市生态环境局要做好该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