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上午,为更好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2018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合肥市节能监察中心秦业霞主任一行在肥东县经信委叶邵飞主任陪同下,对中盐红四方开展合成氨行业能耗限额专项监察。
按照《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尿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的国家标准,检查组分别对公司2017年的合成氨产品和尿素产品,进行了能耗专项监察,通过对2017年度合成氨、尿素两种产品的产量、能源消费情况、能源管理制度、实施节能情况等进行监察。
经过详细监察后,得出中盐红四方2017年合成氨单位产品能耗为1442.54千克标煤/吨,尿素单位产品能耗为103.9千克标煤/吨,均在国家规定的能耗限额内,对公司在合成氨能耗方面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