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共同组织召开了上海市甲醇汽车试点工作验收会议,对上海市试点进行验收。交通运输部、能源局等部门相关同志到会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原材料司、装备司等甲醇汽车试点领导小组有关司局同志,甲醇汽车试点专家组副组长、天津大学内燃机燃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姚春德教授等验收专家组专家,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试点运营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巡视员李力出席会议。
甲醇汽车试点验收专家组由汽车、能源、环境、人体健康、职业卫生、石油石化等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对上海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甲醇燃料加注站等进行了现场核查,查阅了相关资料和检测报告,听取了上海市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试点工作报告,并进行了质询。专家组一致认为,车辆启动性、可靠性、加速性、驾驶性、适应性等各方面性能符合甲醇汽车制造单位提供的技术性能指标,排放性能良好,整车常规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四阶段排放要求,非常规污染物甲醛排放低于试点规定限值要求,甲醇加注站建设及管理工作具有创新性和可推广性,做到了整体规划科学合理,建设标准规范严格,装配了完善的油气回收装置和车辆识别监控系统,能有效保障甲醇燃料加注过程的安全,试点工作总体上完成了预定的目标和任务,建议通过验收。
李力在会议讲话中对近期已开展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上海市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给予了肯定,并介绍了下一步工作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