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2016年第3批氮肥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和钾肥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抽查发现,有4批次氮肥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有游离酸3项次、包装标识1项次;有2批次钾肥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有氧化钾和游离酸。
此次氮肥产品质量抽查涉及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四川、云南、新疆12个省(区、市)115家企业生产的115批次氮肥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氮肥企业总数的46%,包括尿素、氯化铵、硫酸铵3个品种,重点检验了氮、缩二脲、水分、粒度、亚甲基二脲、钠盐、游离酸和包装标识8个项目。
钾肥产品质量抽查涉及河北、浙江、山东、四川、云南、青海、新疆7个省(区)32家企业生产的32批次钾肥产品,包括农业用硫酸钾、氯化钾、农业用硝酸钾3个品种,重点检验了氧化钾、总氮、游离酸、氯离子、水分、粒度和包装标识7个标准中规定的强制性项目。(王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