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9月2日公布了《关于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对于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以及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再受理用地预审。
9月7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产业发展部副处长杨传玮在接受中国化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国土资源部的《通知》要求严格产能过剩行业新建项目用地预审和审查,以此从源头上严控新建项目的建设。相信今后国家有关部门还将陆续出台相关政策,从金融、税收、节能、环保等方面对过剩行业新建项目的审批和建设加以限制,最终达到化解过剩产能的目的,同时引导企业淘汰落后、促进安全绿色发展和完善创新体系等。”
杨传玮强调,从国土资源部此次的政策导向来看,体现出管理层对亟待去产能的石化产业的新建项目,在没有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的前提下,有可能采取零审批的做法。而随着今后相关政策的逐步出台,产能过剩行业后续的投资冲动也有望受到抑制。
中国石化联合会化工园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杨挺分析认为,供给侧改革首要的任务就是去产能,包括过剩和落后产能,《通知》中所提及的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7个行业,既是过剩产能的重灾区,也是落后产能相对比较集中的行业,所以《通知》中明确“在用地审批方面,对于已核准石化项目,项目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尚未公布已经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不再受理建设项目用地申请”,就是要通过淘汰部分落后产能,达到缓解这类产业产能过剩的目的。
杨挺谈到,《通知》同时传达出的信息是要求这些产能已经严重过剩的产业,在新增产能时要慎重。因此,一方面,国家希望对这类产业新增项目用地通过政策的手段来严格控制;另一方面要继续促进园区化,由于今后新增石化和炼化项目必须进入园区和基地,所以国家将通过化工园区土地供给以及园区入园标准的调节,即化工园区里的土地不能向这类过剩产能和落后产能去倾斜,达到去产能、汰落后的目的。
据了解,除了国土资源部开始死控源头,国务院还派驻10个督查组奔赴重点区域督查过剩产能淘汰执行情况,以防止部分落后产能迟迟不退出市场。(中国化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