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批经检验合格的液氨顺利输往菲律宾,这两批液氨共56钢瓶11200公斤,为江苏常熟地区首次向菲律宾出口此产品。液氨,又称为无水氨,是一种有强烈刺激性臭味的无色有毒气体,易液化,接触液氨可引起严重冻伤。液氨为2.3类危险化学品,其UN号为1005,CAS号为7664-41-7。液氨用途广泛,主要用于生产硝酸、尿素和其他化学肥料,还可用作医药和农药的原料。同时液氨也是价廉且效果好的致冷剂,很多大型冷库的制冷机组都用低成本高效率的液氨做制冷剂,但其缺点是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因此将逐渐被替代。
此次菲律宾客户进口液氨就是用作冷库制冷剂。常熟检验检疫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客户需求,及时对上述出口液氨的包装、GHS标签、SDS等项目以及品质进行了检验,合格后快速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