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国家环保部正式受理了青海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年烯烃项目环评申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4月1日—2016年4月15日(10个工作日)。
项目主体工程包括:180万吨/年煤气化制甲醇装置和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装置、生产41.54万吨/年聚丙烯和26万吨/年乙烯产品、以及1.71万吨/年硫磺和10.8万吨/年异丁烷、C4+、C5+和C6+以及1.68万吨/年丁烯-1副产品。
项目以洗选后的中、煤泥及鱼卡、大煤沟煤矿所产电煤为原料,采用粉煤气化,变换、低温甲醇、硫回收、甲醇合成装置生产MTO级甲醇,经MTO装置、烯烃分离、转化生产乙烯,丙烯经聚合、造粒等工序生产颗粒聚丙烯等最终产品。其中乙烯作为综合利用产品管线外输,为盐湖集团金属镁一体化项目二期工程平衡副产氯气生产聚氯乙烯(PV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