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7日,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西中岛石化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工业气体项目联产甲醇制烯烃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框架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大连西中岛石化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为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打造“优化资源配置、分享合作利益”的互补型产业链,实现共赢发展,大连西中岛石化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与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新建大连西中岛石化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公用工程能源中心工业气体项目达成如下框架协议:
(一)背景
1、甲方是国家《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重点规划发展的七大石化产业基地之一,并成为国务院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重大政策举措的重点支持区域,正致力建设世界一流石化产业基地。按照绿色环保、本质安全的发展理念以及相关规划文件要求,园区制氢和空分等工业气体项目将引进专业化公司统一建设和运营。甲方欢迎并支持乙方及其关联企业依托已有的产业链整合经验优势,在园区投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工业气体项目,为乙方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和运营环境。
2、乙方是清华大学控股的高科技上市公司、清华控股战略引领型企业、江西省重点企业,也是清华大学在生命科学、生物技术、医疗健康、液晶化工等领域成果转化的产业基地,乙方的产业发展方向之一是成为新能源化工领域的排头兵。乙方的关联企业惠生(南京)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煤气化及甲醇制烯烃行业的技术领先企业,已经在南京化工园区成功构建了工业气体联产甲醇制烯烃项目运营模式。为扩大企业发展,并结合乙方股东方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园区选址建设工业气体项目,并根据工业气体的产销情况和投资收益情况,后期适时酌情考虑投资甲醇制烯烃项目。乙方在甲方园区投资建设的工业气体项目,目的是为园区内的化工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和产品,甲方有责任协调园区工业气体需求企业与乙方签署供需协议,满足项目启动的负荷要求和投资的合理回报。
3、结合双方发展优势和需求,乙方及其关联企业拟投资项目主要包括煤制氢气、合成气等工业气体装置,以及依托装置产出的部分合成气制甲醇装置和适当规模的甲醇制烯烃装置。其中,工业气体装置规模可以根据园区规划的产业链需求,整体规划、分期实施,确保入园项目运营需要。工业气体一期项目规划用地约40万平方米,概算总投资约39亿元人民币,年均产值约22亿元人民币。
(二)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项目原则上分为两个投资主体。即煤制氢气等工业气体装置投资为一个独立项目法人主体,将由乙方投资运营为主,甲方和乙方关联公司参股为辅共同合资组成;后续的甲醇制烯烃装置投资为另一独立项目法人主体,投资方主要为乙方或其关联企业。具体合作模式,以满足入园项目运营需要并有利于项目合作和互利共赢,以及可操作性为前提,双方进一步商讨确定。
2、为加快推进项目合作,双方同意自本框架协议签订后成立项目联合推进工作小组,共同衔接推进项目合作的前期工作。原则上每周互报工作进展,并视工作情况适时召开碰头会议。
3、甲方要根据乙方需要,进一步整理有工业气体和烯烃原料(乙烯、丙烯、碳四)需求的已落地和有望近期落地的产业项目信息,并及时交送给乙方或积极衔接乙方与各需求企业对接洽谈,力争促成与重点目标项目达成意向文件。同时要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决策方案阶段所需的各规划边界条件(包括初步拟选址意见等)。
4、乙方要在甲方相关工作支撑下,加快现有项目投资计划书编制,力争在12月底前完成项目投资计划书的编制,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工业气体的需求情况,尽快完成项目决策程序,明确项目投资方案和计划。期间,要积极以来访、接访或共同拜访等方式与甲方推荐的产品需求企业或意向合作企业洽谈。
5、双方同意力争在甲乙方完成投资决策程序后的一个季度内签署项目投资合同,待与一定工业气体需求企业正式签署供需协议后,尽快同步启动项目建设。在工业气体项目规模、服务价格等方面可以满足入园产业项目需求的前提下,甲方北部区域内不再引进同类型项目,并设专职领导、专职部门、专职人员给予项目报批以及相关建设手续办理全过程协调支持,并在国家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最大程度给予项目贡献相匹配的优惠政策支持。
三、其他说明事项
公司将视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工业气体项目联产甲醇制烯烃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