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集团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集团公司董事长郭天明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合作经营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年碳酸二甲酯装置项目的议案》、《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建设5000吨/年六氟磷酸锂项目的议案》、《关于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增加国有独享资本公积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集团公司将成立全资子公司与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合作,租赁经营其5万吨/年碳酸二甲酯装置,注册资本2000万元。兖矿国宏是以高硫煤为原料生产醇烃酯类绿色产品的大型煤化工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生产碳酸二甲酯所需的甲醇和二氧化碳等原料。先期合资经营期限为5年,双方可根据合作经营状况选择合适时机成立合资公司共同探讨甲醇下游产品的产业布局规划。2017年12月31日前,合作资产每年实现净利润归全资子公司所有;2018年1月1日起,合作资产每年实现净利润的60%归全资子公司所有,40%归兖矿国宏所有。该项目将进一步稳固集团公司在碳酸酯领域的行业地位。
5000吨/年六氟磷酸锂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2016年进行一期1000吨/年六氟磷酸锂项目建设,建设周期一年;2017年择机进行二期4000吨/年项目建设;新型锂盐双氟磺酰亚胺锂以及电解液添加剂等产品的生产视研发技术成熟度择机建设。为更好地运作、经营好该项目,集团公司将与自然人股东王学英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集团公司持股51%,自然人股东王学英持股49%。该项目将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材料方面的一体化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