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新建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获得备案的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飞虹”),近日收到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晋发改备案〔2015〕254号),同意山焦飞虹新建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备案,该项目备案证有效期24个月。
该项目建设规模为甲醇100万吨/年、LNG13.2万吨/年、硫酸10.7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是对公司原有年产35万吨甲醇焦炉气净化系统、气化补碳系统进行改造;新建内容包括焦炉气预处理及压缩、甲烷深冷分离、空分、气化补碳、变换、低温甲醇洗、硫回收、甲醇合成等装置及配套热力、循环水等公用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27556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89526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