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科技:关于与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中盐合肥化工基地二期3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联产碳酸二甲酯项目工程设计合同的公告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5年4月9日,本公司与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四方公司”)签订了《中盐合肥化工基地二期3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联产碳酸二甲酯项目工程设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标的为提供合同项目的工程设计、总体院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履行期限预计为15个月,合同金额为3630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与红四方公司签订上述工程设计合同系正常的主营业务行为,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对方的情况介绍
红四方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朱枫先生,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住所地在安徽省合肥市。红四方公司现有员工近5000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300多人,技术力量雄厚,拥有全国首家农化服务中心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主要生产合成氨、尿素、复合肥等产品,红四方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红四方牌系列产品是中国进入WTO推荐产品,红四方牌复合肥、黄山牌烧碱是国家质量免检产品。
红四方公司系由中国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公司联合设立,其中:中国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的股份。目前,红四方公司正组织实施中盐合肥化工基地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超百亿元。主要项目规划有农化、盐化和精细化工三大系列产品,将建设成为煤盐一体化、产品精细化、装备现代化、管理科学化的循环经济型化工产业基地。因此,红四方公司具备了对本合同的履约能力。
本公司与红四方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双方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盖章即生效。
2.项目规模及建设地:3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联产碳酸二甲醇项目;建设地在安徽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
3.工作范围:本合同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总体院工作,技术服务等。
4.合同价款及支付:本项目设计费为3630万元人民币,由红四方公司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及比例进行支付,即: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余下费用分别按提交初步设计审查版、正式文件和相关专业图纸等节点及相应比例支付。
5.合同期限:预计为15个月,其中:初步设计阶段至2015年10月;施工图设计阶段至2016年7月。
6.双方责任:红四方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本公司提交必需的设计基础资料及文件;按约定向本公司支付本合同项目的设计费用。本公司应按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开展设计,按照合同要求提交设计交付物,对设计交付物的正确性和质量负责,对工程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合理性、正确性和先进性负有技术责任。各方应遵守双方签署的“保密协”,履行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保密等责任。本合同约定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事项。
四、合同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合同设计费总额为3630万元人民币,履行期限预计为15个月,年均合同额约占本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86%。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对本公司2015、2016年度的经营业绩将产生影响。
2.本合同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将进一步提升本公司在乙二醇等工程市场的建设业绩和影响力。
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本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合同履行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公司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和组织协调能力,业已成功完成多套同类项目的工程建设工作,具备了对本合同的履行能力;本合同可能存在不可抗力等造成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红四方公司签订的《中盐合肥化工基地二期3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联产碳酸二甲酯项目工程设计合同》。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