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已是化肥淡储时节,随之忙起来的不仅是化肥产销企业,还有工商、质检、公安部门等执法部门,全国各地的秋冬季农资打假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而在打假中我们发现,随着市场打假机制的不断完善,市场中化肥造假的方式在不断发生着新的变化,针对我国行政执法的特点,造假者不断“升级”、“改进”造假手法,出现了利用香港法律与中国内地法律的空隙,规避法律制裁的新情况,给我国农资打假执法查处带来了新的困难。笔者认为,知名化肥企业维权以及执法部门打假行动也应随之升级,才能使造假者无所遁形。
化肥造假花样百出,除了“贴牌”这类传统的造假方式,最令知名化肥企业头疼的,莫过于近年来内地居民中傍名牌者通过在香港注册含内地驰名商标字号的公司,实现傍名牌造假售假新方式。其方法是:中国内地居民只需要给相关代理公司交5000元左右的代理费,就可以在香港注册一个带“中国”、“国际”、“集团”名称的公司,无需提交任何经营资质,更无需验资。同时这些香港公司的名称中往往会带有一个和内地驰名商标极其相近的公司字号,如中国撒可富国际化肥有限公司、中国撒可富(阿拉伯)生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美撒可富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等,这些都是内地居民将中国内地复合肥知名企业——中国—阿拉伯化肥有限公司的复合肥驰名商标“撒可富”作为企业字号在香港成立的“皮包公司”。这些内地居民在香港注册傍名牌的公司后,即在内地授权小型化肥企业生产复合肥产品。而这些傍名牌的假撒可富复合肥,经各地工商质检部门抽检,绝大多数都是偷减复合肥氮、磷、钾养分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合格产品。正是因为中国内地的驰名商标在香港不受香港法律的特别保护,这就成为内地居民纷纷以中国内地的驰名商标为企业字号在香港注册公司的原因所在。
尽管近几年中国内地驰名商标企业以及农民消费者接连以投诉、举报、报案等方式进行维权,但上述傍驰名商标的的香港公司在香港注册的与内地驰名商标相同和相近似商标、以及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的含内地驰名商标因素的包装袋外观设计专利名义上却都是合法的,中国内地的商标专利执法部门该如何查处这些香港公司,这的确让许多中国内地的商标专利执法人员犯了难。这就是傍名牌造假手段升级了,但打击傍名牌造假的手段却没有升级的现状。
作为内地的驰名商标企业,针对这种傍名牌侵权方式,如果要在香港维权,内地的驰名商标企业就不得不按照香港《商标规则》及《商标条例》的规定,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提交《反对书》及证据,经香港知识产权署审查,予以立案,走漫长的商标撤销法律程序,这绝不是一个简单容易的过程。但笔者认为为了保护驰名商标、保护消费者,中国内地的驰名商标企业即便打假之路再难,也要采取各种法律手段及措施打击傍名牌侵犯驰名商标的行为。
笔者建议,首先中国内地的驰名商标企业要多学习,多互相帮助,不局限于当前打假的成果,行业里的驰名商标企业要走联合打假之路,这样就能形成打假的合力。其次,加大打假维权信息的公开力度,增大违法曝光力度也是扶优治劣的一个重要手段。再次,当前化肥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企业自身已是困难诸多,尤其是终端网络较少的企业,打假之路的确很难。因此,地方政府也应不断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管、检查、查处力度,不给违法者制假贩假的机会。最后,也是治本之策,就是国家商标局能与香港知识产权署实现商标信息互联互通,无论是内地居民、香港居民及香港企业,将内地的驰名商标相同相近似的商标在香港进行商标注册,香港知识产权署不予注册,对内地的驰名商标在香港实行与中国内地同样的特别保护。同时国家工商总局能与香港特区政府公司登记处实现企业登记信息互联互通,那些内地居民、香港居民及香港企业将内地的驰名商标汉字部分作为香港企业的字号使用的,香港特区政府公司登记处不予公司登记注册。从而使那些只花费了几千元人民币就能在香港注册成功含“中国”、“国际”、“集团”及中国内地驰名商标汉字名称的香港“皮包公司”就此绝迹。(孙国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