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素关税如何调整
近几年,我国尿素出口已经成为行业的热点话题,之所以会引来如此多的关注,归根结底无外乎两方面原因,一是出口可以缓解工厂内销压力;二是出口厂商有利可图。我国尿素行业现状窘困,对于一个工农业年需求尿素量不足5500万吨,但产能达9000万吨实际年产尿素实物量超7000万吨的行业而言,供求过剩不言而喻。而由此带来的内销等多方面压力长期引发产品“价格战”,成本倒挂已是尿素经营中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作为除农业需求、工业需求以外的第三大需求,尿素出口近年来已势不可挡。
据统计,2011全年尿素出口量355.9万吨;2012年总出口尿素量就达到了694.8万吨;2013年的总出口量增加到了826.5万吨;而今年仅1-9月的尿素出口就已经是807.6万吨,初步估算整年出口量有望超1000万吨。从数据上不难看到出口对于缓解内销压力的成绩。当然,有利可图也是贸易商热衷于出口的主要原因,由于国内尿素需求有淡旺之分。诸如:成本倒挂、暗降、联储联销、赊销都是用来描述需求淡季销售压力的常见词句。每到这个时候,尿素出口离岸价除了作为内销报价的风向标以外,也是厂商追逐的利润空间。发改委出于对国内农业淡旺季需求平衡考虑,以满足内需为前提,每年都在对尿素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在区分淡旺季关税的制定思路上,2012年引入基准价的概念,当淡季出口价低于2100元/吨时,便以7%征收关税,旺季则征收110%的关税;2013年基准价上调到2260元/吨,而且在低于基准价的情况下,淡季出口执行2%的关税,旺季关税降到了75%;2014年取消了基准价一说,淡季采用40元的从量计征方式收税,旺季则首次采用从量加从价15%+40元的方式计税。通过对比历年关税与出口量之间的差异不难发现,若抛开产量逐年放大因素不谈,政府调整尿素关税是有利于出口的思路。如果仅从平衡国内供求角度考虑,我们有理由相信2015年关税调整仍将更有利于出口。
浅谈从价关税和从量关税
宁波磷复合肥会议后,业内对于明年尿素出口关税的传言也更具体了。最新版本如下:“2015年全年出口统一关税、磷肥100元/吨计征、尿素80元/吨计征、复合肥按5%计征。”这与之前国外媒体所传的尿素2015年执行5%全年统一关税的说法确有不小出入。如果我们把80元/吨征收视为从量关税,而5%关税则视为从价关税。或许有些朋友已经分别按照这两计税方式开始合算了。离岸价290美元/吨,从量关税的出厂价1530元/吨;从价关税的出厂价1526元吨,相差并不大。再算一下300美元/吨的离岸价,结果分别是1584元/吨和1592元/吨;进而可以用350美元/吨的离岸价计算,两者出厂吨价差值也只有20元左右。难怪有人会说:“按照目前的尿素行情,无论是从量关税还是从价关税,结果都差不多”。但本人看到的差别不限于价差而在于发改委调整关税的思路。
从价关税因其能更好的适应国际物价增长而被各国广泛应用,但其操作过程中存在计税复杂,报税价需要甄别等问题。一旦面对像尿素这类具有出口量大、报关批次多、报价差异大、供应商构成复杂等特点的商品时,就有些力不从心了。此时,从量关税则显得更为适用,一方面可以简单计算出缴税额;另一方面还能大幅度降低海关评估工作的难度。回顾今年的淡季尿素出口关税中已经有按40元/吨计量征收的形式出现,是否可以看成政策“试水”呢。
综上所述,执行从价关税和从量关税的最大区别在于可以看出政府对于尿素出口的态度。如执行80元/吨这样的从量关税,则基本可以认定对明年尿素出口是继续放开的思路,并且有意将尿素出口税收总额做到系统化、清晰化。事实上,尿素全年统一关税政策已经在宁波会议上得到证实,有心人或许已经想到了保税区在往年尿素实行区分淡旺季出口中所扮演的“角色”,想必少不了被冠以“灰色”地带的说法。尿素全年统一关税在去掉相应保税区的功能之外也给明年的尿素出口带来更多公平、公正、透明。(秋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