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在石化企业中引起了很大反响。中国化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企业普遍认为,国家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意在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治污减排;新征收标准带来的环保成本上升,将迫使企业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财力开展减排治污。这个过程对一些企业而言是痛苦的,但对一些环保先行的企业及环保技术研发和服务型企业而言,却是难得的机遇。
江苏晋煤恒盛化工股份公司安环部部长周学强告诉中国化工报记者:“从监管手段上看,用价格杠杆倒逼企业减排是最有力度的一项措施,效果也最为明显。一是能促进企业对现有环保设施进行提标改造,或促使企业引进新技术,努力减少外排总量,降低污染物浓度值。二是逼迫一些环境治理不力的企业到排污权交易市场购买指标,这样有利于控制地区排放总量。”周学强说,此举对环保一贯欠账的中小企业势必带来较大的环保成本压力,一些企业有可能被淘汰出局。
据了解,国内大部分地区的现行征收排污费低于新标准。一些受访企业负责人反映,这次调整的力度够大的。江苏南京长江涂料有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谢菊兴说:“以化学需氧量为例,我们现在对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的接管标准为浓度1000ppm污水收费7.5元/吨,如果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污水厂肯定也要上调收费标准。因此,企业要做的就是通过预处理降低污染物浓度,减少排放总量。”
“三废”处理成本将大幅上升,一些化工企业感受到了压力。河南焦作济源联创化工环保公司负责人王小党表示,由于化工废水中大部分涉及氨氮、COD、重金属等指标,处理起来成本较高。而且《通知》中提出要提高污水中的5项主要重金属的排污费标准,为了达到新排放标准,企业必须增加技术、人力、设备的二次投入,“三废”处理成本将大幅增加。据初步测算,仅废水排放成本将超过原来的一倍以上。
利民化工股份公司环保科科长张荣全表示:“实行差别收费,奖惩分明,今后没有哪个企业对减排再敢掉以轻心。”他特别强调了奖惩力度,《通知》指出:“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高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或者企业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当地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加两倍征收排污费。”同时,《通知》提出“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以上的,减半征收排污费”,其鼓励作用将是巨大的。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公司安环节能部经理陈成敏说,此次排污费调整短期内会对一些企业产生经营压力,但从长期看,应该是利大于弊。一是排污费的提高逼迫企业加快工艺和设备升级改造,推进节能减排和技术创新;二是可通过价格手段倒逼企业改变排污行为,转变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这对有志于转型升级和长远发展的企业来说,是一种鞭策,更是一种助推。
山东联迪漆业公司经理戴茂珍告诉记者,此次排污费的提高,无疑将加速涂料企业水性化产品研发,尤其是以燃烧煤炭为主的小型作坊式油性漆生产企业,以及设备落后的中型油漆生产企业,发展空间将进一步缩小。涂料企业如果在环保重压之下达成一致,减少油性涂料的生产,逐步增加高附加值的水性涂料的市场份额,对行业肯定是有利的。排污费的大幅提高,还会加速涂料业整合的进程,一些小油漆涂料企业会提前出局,一些品牌相对较弱的涂料产品也会淡出市场。这将为优势企业腾出市场空间,不失为一个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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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排污费征收办法历史沿革
我国现行的《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实施于2003年7月1日。与其配套执行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规定,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在按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基础上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废气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算征收,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6元。
因历史与地缘等原因,各地在征收标准方面参差不齐,整体表现为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执行较高的征收标准,而内陆发展地区执行标准较低。比如广东省,自2013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氮氧化物和氨氮排污费征收标准,试点实行差别排污费政策。氮氧化物和氨氮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将分别由每污染当量0.6元、0.7元,提高到每污染当量1.2元、1.4元,即每千克1.26元、1.75元。
此次出台的《通知》要求各地主管部门在2015年6月底前,将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2元,将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项主要重金属(铅、汞、铬、镉、类金属砷)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4元。调整后的废气、污水主要污染物征收标准将提高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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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施强化新办法执行力
宜班
中化新网讯 为保障新征收标准实施,此次出台的《通知》提出了多项措施,以强化政策执行力。
一是对已经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且通过有效性审核的企业,应严格按照自动监控数据核定排污费。二是扩大以自动监控数据核定排污费的应用范围,到2016年底前,所有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均要实现按自动监控数据核定排污费。三是对排放污染物种类多、无组织排放且难以在线监控的企业,按照环保部规定的物料衡算方法和监督性监测数据,严格核定排污费。四是大力推广政府从第三方购买专业服务,由第三方负责安装、运营和维护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确保监控数据真实、准确。五是切实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