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山西省环保厅专家验收组到山西焦煤山西焦化,检查验收20万吨/年甲醇改扩建项目。通过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后,验收组专家在竣工环保验收会上宣布:山西焦煤山西焦化20万吨/年甲醇改扩建项目各项环保指标检测、设备运行指标均达到100%,通过山西省环保厅的环保竣工检查验收。
山西省环保厅专家与临汾市、洪洞县环保局相关领导一起,深入山西焦煤山西焦化20万吨/年甲醇改扩建项目现场实地进行了检查,抽查职工的环保意识情况,查看了项目建设各项档案资料,召开了20万吨/年甲醇改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
山西焦煤山西焦化董事、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郭毅民和环保部、甲醇厂等部门负责人参加项目竣工验收会议。
郭毅民代表山西焦煤山西焦化欢迎省、市、县环保验收组到山西焦煤山西焦化进行环保验收,并表示对验收组发现的问题将积极整改,推动环保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郭毅民简要汇报了20万吨/年甲醇改扩建项目生产装置、环保设施、“三废”治理及运行情况,并对多年来省、市、县环保部门对山西焦煤山西焦化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他说,经过试生产,山西焦煤山西焦化对发现的环保问题进行了彻底整改,生产、设备均正常运行,各项环保指标均达到验收条件。
验收组专家认为,山西焦煤山西焦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环保政策,工程建设规范,管理到位,环保设施齐全,工艺先进,在竣工环保验收方面涉及到的“三废”治 理、噪声控制等指标全部符合规定要求,能满足生产需要,达到了竣工验收条件,同意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