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集团19日晚间公告,公司于11月19日接到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天茂集团部分化工配套及仓储设施拆迁的函》通知:根据高新区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功能分区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天茂集团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部分化工配套及仓储设施已不适宜在园区内继续发展,请天茂集团于2013年12月底之前,将位于高新区的化工配套及仓储设施拆迁至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拆迁后留下的土地用于发展符合高新区规划要求的相关产业。在保证天茂集团资产不受损失、生产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由高新区与天茂集团商谈具体的拆迁补偿方案。
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管理荆门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各项行政事务的政府机构。《函》中所述本公司需拆迁的的资产位于高新区,由于靠近荆门火车站南站(货运站),主要资产为配套公司整体化工装置的部分产品仓储设施、辅助设施等资产和约317亩工业用地。经公司初步测算,上述资产账面净值约为1.15亿元。
公司表示,若拆迁上述资产至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经过资源调配,将不会影响碳四制丙烯装置产能,会暂时减少公司约20%-40%的二甲醚产能。但由于近年来二甲醚市场持续低迷,公司二甲醚装置产能利用率很低,2013年1-10月二甲醚产能利用率仅为12.66%,上述资产使用率很低,即使实施拆迁,公司依然有充足的二甲醚产能保证二甲醚产品的正常生产,拆迁上述资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2013年利润造成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