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甲醇汽油(M15)深化试点推进步伐,长兴根据《关于做好全省甲醇汽油深化试点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从今年1月下旬开始,县醇汽办会同环保、卫生、质监等部门,选定浙江中义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洪桥“临时甲醇汽油试点销售窗口”和浙江睿智燃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厂区“临时甲醇汽油试点销售窗口”进行试点。至7月底,试点期间两个窗口共销售M15/93#低比例甲醇汽油15.3万升,试点车辆683辆,收回数据采集意见本356本。
根据试点要求,县醇汽办组织了浙江省质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北京理工大学国家专业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中心等专业机构,对甲醇汽油生产与使用对人体、车辆、环境与空气质量的影响进行了深入分析,经论证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试点总结评估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目前县醇汽办已对试点工作各项材料进行汇总并报送省醇汽办,为下一步甲醇汽油试点推广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