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甲醇汽车试点工作在晋中市启动半年来,运行状况总体稳定,各项工作基本按时间节点要求进行,取得了积极进展。
经国家工信部备案同意,2013年3月13日我省甲醇汽车试点工作正式在晋中市启动,半年来,晋中市按照国家批复的试点方案,坚持积极稳妥、安全第一的原则推进甲醇汽车试点。从第一批的20辆、第二批的20辆、第三批的60辆,到现在共计运行100辆的数据分析,平均百公里耗醇比汽油车低0.30元左右,比加气车高0.1元左右。
山西省经信委要求,各试点部门要齐心协力为甲醇汽车试点创造有利条件。按时进行季度总结汇报形成制度;晋中市甲醇汽车试点办要加强组织工作,建立甲醇燃料供应、甲醇出租车生产企业、甲醇出租车运行企业以及晋中市试点办之间的四方协调沟通机制,签订四方责任书;要将甲醇汽车试点过程中遇到的每一个问题分析到位,解决到位,要把工作做扎实、做细;加强试点过程中的数据采集工作,确保试点各个节点的数据采集完整准确;抓紧检测甲醇出租汽车的相关数据,保证试点各项数据指标按检测节点工作完成;汽车制造企业建议选择试用由其选用的添加剂,燃料供应单位要积极配合,就燃料添加剂问题进一步交流对接,进行试验,保证试点车辆燃料正常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