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完全依靠甲醇燃料提供动力的15辆车辆在宝鸡开始运行,这标志着陕西省被工信部确定为甲醇汽车试点以来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也使陕西省成为继山西省之后全国第二个正式启动甲醇汽车试点的省份。
此次宝鸡市启动运行的甲醇汽车试点,采用了陕西通家公司研发生产的10辆甲醇微型客车和5辆甲醇微型厢式运输车,待西安、咸阳、榆林、汉中四市的试点启动运行后,还将陆续投入10辆陕汽集团研发的甲醇载重车和90辆吉利公司研发的甲醇小轿车,用于试点;高比例甲醇燃料由陕西延长中立公司和陕西宝姜石化公司提供。陕西省甲醇汽车试点的总体目标,是通过2-3年的试点运行,完成各项数据采集,完成对高比例甲醇汽车适用性、可靠性、经济性、安全性的全面评价,为陕西省乃至全国甲醇汽车产业化发展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