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作者/来源:陈计超1,周北海1,聂晶磊2(1.北京科技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北京 100008;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北京 100012) 日期: 2007-05-15 点击率:1043
为履行加入WTO对化学品管理的承诺,我国于2002年11月1日取消了《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中对化学品首次进口登记的规定,于2003年9月12日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总局1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03年10月15日开始实施新化学物质生产前或进口前申报登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