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江西省将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高峰期。根据规划要求,今年全省11个设区市均要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至2010年,江西省将完成全部县(市、区)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工作目标。
建设污水处理厂是江西省保护绿水青山、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据悉,根据相关规划,江西省将按照“企业建厂,政府建网,市场运作,以奖代补”的要求,抓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重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以及资金整合、补助奖励工作。为加快污水处理管网设施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在规划期内投入使用,省委、省政府决定,对规划期内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的配套管网,每公里管道奖励20万元,每处理1万方污水奖励40万元。
据了解,目前全省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14座。11个设区市中,南昌、九江、新余、宜春、抚州、吉安、上饶已分别建成座数不等的污水处理厂。预计至2008年底,全省设区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将达到75%;至2010年,江西省将实现城市生活污水零排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