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公司拟以等值于4.2亿元人民币的天津港南疆港区焦炭、非金属矿石泊位部分实物资产出资,占注册资本的70%,再以现金1.8亿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成立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亿元。
焦炭码头公司主营商品储存、装卸搬运、集装箱搬运、拆装箱等业务。该公司拥有两个5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焦炭专业化泊位和非金属矿石泊位。码头岸线全长704米,堆场面积近12.4万平方米,年设计吞吐能力1450万吨,年营运收入为2.9亿元。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2007年10月31日,用于出资的天津港焦炭、非金属矿石泊位资产账面价值为40414.16万元,评估价值为41999.56万元,评估增值率为3.92%。
此外,公司还表示,为确保拟设立的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的完整性,公司决定向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出售天津港焦炭、非金属矿石泊位实物出资后剩余的实物资产。
根据评估,此次向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出售的资产账面价值为13501.57万元,评估价值为15642.65万元,评估增值率为1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