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5日,湖北省发改委以鄂发改能源2007[1038]号文核准了该省第一家生物质(秸秆)直燃发电试点项目——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5MW生物质发电工程,将于近期开工建设。
当阳地处江汉平原末端,是该省的农业大县,棉秆、麦秆、稻秆和油菜秆等秸秆产量丰富,年产秸秆大约80万吨。该项目业主为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系该省“七五”电力发展规划的第一批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也是该省第一家煤矸石发电厂,该公司来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有诸多比较优势。该建设项目总投资2.1亿元,燃料为当地的农作物秸秆,年秸秆消耗量约18万吨左右。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具有十分明显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首先是缓解能源短缺的有效途径之一;其次是节能减排,解决燃煤中SO2对大气严重污染及CO2对气候变化影响的需要。该发电厂同比燃煤电厂年可减排SO2约3000吨,年可减排CO2约15万吨;其三是能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按每吨秸秆200元计算,可为农民增加收入近4000万元;其四是促进地方经济。该项目投产后每年发电量1.8亿度,税金1000多万元。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我省发展可再生新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具有十分重要带头示范作用。